认识以色列(二)

2024-07-07

弟兄姊妹主日平安!
在上一期,我们重点讲了以色列的来历,其中最重要的是神对以色列的拣选、应许和立约,并且这一切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,或神的救赎计划从旧约进入新约等变化而变化。正如新约圣经所说:“……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。”(罗 11:29)其实早在旧约时代,神就藉先知耶利米多次宣告了:“古时耶和华向以色列显现,说:‘我以永远的爱爱你,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。’”(耶 31:3)又说:“那使太阳白日发光,使星月有定例,黑夜发亮,又搅动大海,使海中波浪砰訇的,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。他如此说:‘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废掉,以色列的后裔也就在我面前断绝,永远不再成国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’”(耶 31:35-36)大先知以赛亚也宣告说:“耶和华如此说……‘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,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?即或有忘记的,我却不忘记你(代表以色列的锡安城)。看哪,我将你铭刻在我掌上,你的墙垣常在我眼前。’”(赛 49:15-16)感谢主,这一切都因祂是永远不改变的神,和祂永存的大信实。

或许人们会以为,既然是蒙神拣选为自己子民的人,一定会凡是顺利,幸福、平安和大大的富足吧!但事实却相反,以色列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!可能这世上没有哪个民族所遭受的苦难能与以色列相比的。在以色列历史上的确存在过平安、丰富、辉煌的时期,就是在大卫、所罗门作以色列联合王国君王的时候,但其时间还不到短短的一百年!其余的时间几乎都是在各种各样的苦难中度过的。

如果从列祖时代算起,以色列的历史已经有四千年了。但到如今,以色列在全球的人口数量还远不到两千万!仅是中国一个大城市的人口。就连神自己都把祂自己的百姓以色列人称之为:“困苦之民。”(赛 49:13)以色列
本应是蒙福之民,可怎么成了困苦之民呢?

 

一、律法之约
当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了 430年之后,他们在埃及地早已沦为了埃及人的奴隶。神就兴起一位民族领袖摩西,把以色列人带出了埃及地,并要他们到神所赐的应许之地去。途径西奈半岛,就在那里的一座山上,神亲自降临,
藉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,人称之为律法之约。这律法之约的主要精神是:如果以色列人认耶和华为他们的神,尽心、尽性、尽意、尽力地遵守神所赐下的律法,他们就可以在所应许的地上丰富、平安,长久蒙福。如果他们不认耶和华为他们的神,去敬拜侍奉偶像,不遵守所赐给他们的律法,神就要使他们受痛苦,遭灾难,被攻击,甚至重新被从应许之地上赶出去,流散在全世界的万国万民中,遭受各样的苦难。

律法之约内容的大纲,就是著名的“十诫”。神亲自把这十条诫命刻在两块石板上,放在以色列圣殿至圣所的约柜里。神与以色列人立律法之约的主要目的,是要藉以色列人的历史事实,向全世界的人证明,人凭自己的力量,无论如何努力,都是无法达到神圣洁律法的要求的。最终目的是为要把人引向因信称义的救恩之中。

二、失败与苦难
自以色列人承接了神与他们所立的律法之约后,他们在律法上的失败和因之而来的苦难,就成了以色列历史的主调。这些痛苦、甚至极为悲惨的历史,都记录在了他们自己人写成的圣经中。

请记住一个客观事实,那就是以色列人也是人,与我们一样都是亚当的后裔,因此也都不是完美的。然而上帝的律法却是完美标准的要求,事实上,任何人在客观上都是做不到的。但以色列人已经与神立了约,约既然立
定就要执行。正如神藉先知耶利米所说的:“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:‘不听从这约之话的人,必受咒诅。’……他们却不听从,不侧耳而听,竟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去行。所以我使这约中一切咒诅的话临到他们身上。这约是我吩咐他们行的,他们却不去行。”(耶 11:3,8)其实,地上万族的民在行为上。整体而言都远不如以色列好。但因我们都没有与神立过律法之约,因此,神也没有按律法的标准要求我们,因此我们虽然比以色列更多的犯罪,但却少受责罚。这就是为什么以色列所受的苦难远比其他民族多多了。正如经上所记:“……他为自己的一切罪,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。”(赛 40:2)

其实,以色列人在神面前,因他们的罪孽加倍受罚,是为要向全人类证明,人是无法靠律法得救的。因此,从某种意义上说,以色列所多受的苦难是为我们外邦人的缘故。所以,当以色列所受的苦难足够了,神就吩咐大先知以赛亚说:“……你们要安慰、安慰我的百姓。要对耶路撒冷说安慰的话……”(赛 40:1-2)
另外,神藉以色列民,完成祂的救赎大工,所以撒但最恨以色列人,这也是以色列民受苦的另一原因。

( 张但理牧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