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是由许多“决定”所组成的。我们的人生最终去到何处,取决于组成我们对自己人生的每一个决定。人的自由意志,是神起初创造我们的时候,因着人的尊贵性而赋予人类的一个宝贵的权利。当然,神同时也给了人使用这权利的原则,范围,以及清楚表明错误使用的后果。
面对选择,人是无奈的。因为我们无法留住时间,使之不往前走。因此,问题的关键,不是我们要不要选择做出决定;而是怎样选择而做出决定。
圣经创世纪第六至八章,记录了大约发生在四千五百年前的那次大洪水。那是神公义的本性所表现出来的对罪恶的必然惩罚。罪恶就是选择违背神所命定的道德律而付诸的行为。创世纪第五章开头记录了神起初造人时的美好。但为什么经过了仅十代人左右,就变成了“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,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”,以至于神要把自己所造的人从地上毁灭呢?
这个问题在创世纪第六章的前三节作出了精要的答案:出自人错误的选择。
人的选择反应了人里面由他的信仰而产生的价值系统。耶和华神说:“人既属乎血气,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。”(创6:3)意即:人既然按自己肉体的感觉作选择和决定;而不依照神的灵的感动和带领,神就要把赐给人住在我们里面的灵收回去。因为“叫人活着的乃是灵”(约6:63),因此,神要把祂的灵收回去,对人类意味着什么?那是可怕的!
主耶稣来了,不是在我们旧有的生命中添加什么;而是要把旧的彻底拆毁,重新建造。正如祂说:“不能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。”(路5:38)因此,当福音传到我们这里,就迫使我们做出选择,是按旧有的生命顺从肉体的感觉而行;还是按圣灵的感动,顺服神借福音的真理对我们的带领?圣经明确说明,前者死,后者生。(罗8:6)
耶稣说:“你们不要想我来,是叫地上太平。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,乃是叫地上动刀兵。”(太10:34)这是信仰价值系统的冲突。你的选择如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