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“十诫”(中)

接续上周的内容,我们继续来讨论“十诫”。当年摩西在西奈山从神领受刻有十诫的两块法版,每块上刻有五诫。今天我们先来讨论第一块法版上的前五诫内容。根据圣经出埃及记20:3-8五诫概要如下:

1)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。

2)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。

3)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。

4)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。

5)当孝敬父母。

第一诫是独一之真神的自我宣告。意思是,在存在界中的至高者只有一位,就是向摩西讲话的这位。人不可把在祂以外的任何存在当作自己的至高者(神)。这是客观事实的宣告,至关重要!

第二诫是不可用自己的想象来局限神的荣耀。因为任何根据人自己的想象制造出来的偶像,都不能代表真神,且局限歪曲了人对神的认识和理解。我们中国人曾经是没有偶像的民族,但到后来,特别是佛教传进中国以后,中国人就成了大拜偶像的民族,自己招致咒诅!

第三诫至少有两层含义:第一,我们要知道,神的名是神圣的,不可随便称呼。人连自己尊者或长辈的名都不可随便直呼,更何况神呢?第二,神是独一的,不可称任何其他的存在为神。就象人不可见到一个男人就随便叫他爸爸一样。

第四诫是为叫人纪念人被造的地位和目的而特别设立的一诫命。现在我们已经因信耶稣基督得以归回安息了,所以我们不再从形式上守安息日;但我们每周七天的循环还是不断提醒我们这条诫命,且提醒我们要活在耶稣基督的安息里。

第五诫是提醒我们要纪念且尊重我们生命的源头。此诫有双关的意义:肉身的父母;和人类生命的总源头:天父。(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