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关系

亲爱的弟兄姊妹,主里平安!

当我们读圣经的时候,的确有不少内容不易明白。其中大概也包括着主耶稣所说的关于作主门徒的条件,特别是当主对跟随祂的众人说:“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(“爱我胜过爱……”原文作“恨”)”(路 14:26)这段经文常让人困惑。我想,可能翻译圣经的人也困惑,所以把原文的“恨”翻译成了“爱我过于爱……”,这样似乎让人感受上“舒服”一点。

我们要理解这段经文,不能离开主讲话的背景。主在稍前的讲论中,用了筵席的比喻。在比喻中主说到有许多人,用各种理由拒绝了设筵者的邀请。这设筵席者就是基督(路14:24)。祂发出邀请,可是人却因为种种理由而拒绝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主讲了这段话。这就是说,人如果因为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兄弟姊妹、田产房屋,甚至自己的性命,而拒绝遵守主命令的,这人就无法作主的门徒了。原文里的“恨”,是指当这些人间的关系,要挑战门徒与主的关系时,那个关系就“越位”了,那个越位行为就应当被恨恶。这种心态也被称为“忌邪”。

这就使我们明白一个重要的概念,就是人与耶稣的关系,必须是第一关系。这关系是应当首先被确定的。与主的关系确定后,我们才能以此来定位其它关系。而且,人间的一切关系,都必须在与耶稣的关系确定之后,才能摆正且稳定。

主耶稣还用过另外一个比喻,来说明此问题。就是“树与枝子”的关系。主说:“我是葡萄树,你们是枝子。常在我里面的,我也常在他里面,这人就多结果子;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作什么。”(约 15:5)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一关系的概念。亲爱的弟兄姊妹,你的关系次序怎样呢?求主赐给我们充足的信心和智慧的心,能充分了解神的心意,并知道按神的心意行事;并以悔改的心更正从前的错误,使关系得以归正,使我们都成为蒙恩得福气的人。阿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