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姊妹主日平安!
在当今的世俗文化中,温和已经成了一种正确的象征。只要是温和的,似乎一切都成了正确的。而任何激烈的情绪,都会被贴上负面的标签,认为是不理智的、低级和情绪化的,是不可取的表现。甚至有些基督徒都认为,只要你发怒了,你就失败了,似乎成了基督徒就必须不再有情绪,更不能有愤怒,无论是什么理由,只要一发怒,就全盘皆输了。真的是这样吗?
圣经给我们看到的,却不是这样的。圣经里的有些属灵人会发怒,甚至还表现得非常激烈;就是神自己也是会发怒的(“耶和华的怒气”、“我的怒气”——就是指神的怒气,就在圣经中出现了一百多次)。由此可见,忿怒本身并不是错误,更不是犯罪;而是一种正常的生命现象。刻意地压制人里面的情绪,不是完全没有价值,也不是不好的,因为适当压制情绪,会防止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作出过激的举动,这就是包容与忍耐的价值所在。但过分压制情绪,甚至达到完全没有情绪的地步,那就会失去生命正常的功能,成为“和事佬”式的人了,这样的生命是非常危险而可怕的。
一、神的形像与样式
起初神造人的时候,是按祂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的(参创1:26-27)。因此,我们有理由相信,人类生命里的一切特征,在神的生命里全都包含(当然我们也相信,造物者的生命一定比被造的生命更丰富)。当然,人会发怒这个生命现象,也一定会来自神,人类生命的源头。因此,发怒的情绪是神与人的生命所共同的特征,并且圣经里清楚记录,神是会发怒的,并且不止一次。所以,我们就不能随便武断地说,发怒是不好的,甚至有人还说发怒就是魔鬼。这种说法肯定是不准确的。
然而,在现实生活中,由于人的发怒而产生的可怕后果是显而易见的。可见人们得出前面的结论也并非出于无故。
因此,我们就知道了,问题的关键并非出于是否人类能不能发怒,而是怎样发怒,使发怒的原因与程度都控制在真理与理性的范围之内;而造物主就是我们的榜样。正如经上所记:“……神就是爱……”(约壹4:16”又说:“爱是……不轻易发怒……”(林前13:4-5)所以,爱不是不发怒;而是不轻易发怒。因此,到底什么事件可以发怒?什么时候可以发怒?这尺度分寸的把握,就可以衡量一个人的生命成熟度了。
二、完全不发怒的危害
或许会有人认为,如果人完全没有情绪,完全不会发怒,那该多好,那就不会有矛盾与冲突了,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可怕的后果了。但这可以被邪恶的势力所利用,以压制维护正义的力量。
其实,愤怒是神公义本性的另一个必然的表达形式。事实上,神在圣经里向世人启示祂自己本性的时候,首先所启示的,不是祂爱的本性;而是祂的忌邪(参出20:5)!而正常的发怒,正是神忌邪本性的体现。因为人是按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,因此,人里面也有本能忌邪的性情,因此人也会发怒。而叫人完全不发怒,就等于彻底压制了人里面忌邪的本性,即对错误邪恶的事不再有应有的反应。这样就等于给邪恶开了绿灯。因此,当神第一次与人立约,应许他并他的后裔永远当神的祭司时,神借祂的仆人摩西对年轻的非尼哈说:“因此,你要说:‘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(非尼哈)。这约要给他和他的后裔,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,因他为神有忌邪的心,为以色列人赎罪。’”(民25:12-13)这是因为非尼哈曾在盛怒之下杀了把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两个罪人:心利和哥斯比(参民25:1-15)
三、现在神的愤怒
圣经里有句话很值得我们注意:“又有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,大声说:“若有人拜兽和兽像,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,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,此酒斟在 神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。他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,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。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,直到永永远远。那些拜兽和兽像,受它名之印记的,昼夜不得安宁。”(启14:9-11)
这些拜了兽和兽像,在额上或手上受了兽的印记的人,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,就是直接间接地、用各种不同方式与神在子民以色列和耶稣基督的教会争战(参启12:17)。神曾对以色列的苦难漠不关心的列国发怒,祂说:“我为耶路撒冷、为锡安,心里极其火热。我甚恼怒那安逸的列国。因我从前稍微恼怒我民,他们就加害过分。”(亚1:14-15)现在神再一次为以色列地发怒:“我真发愤恨如火,责备那其余的外邦人和以东的众人。他们快乐满怀,心存恨恶,将我的地(即以色列地)归自己为业,又看为被弃的掠物。”(结36:5)神向世人发怒,是因世人不知好歹,不知道以色列受苦是为普世人的救恩;以色列复国是为耶稣再来救赎世人所做的见证。可是世人却以反对以色列来与神作对,最终必害了自己!
弟兄姊妹,我们也当以神的忌邪为忌邪,当理解神的愤怒,不要随从无知邪恶的世人,为以色列、为耶路撒冷求平安。(张但理牧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