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中国人的文化与主耶稣时代的犹太文化,有一些相似之处:“假冒为善”。我们的可称为是“伪君子”文化。因为我们把道德标准定得很高,而实际上我们又无法作到。正如以色列人,所领受的神为他们所定的绝对的道德标准,即圣经的律法。中国人和以色列人都无法作到自己的道德标准。但问题来了,当我们作不到的时候,我们并不肯承认,因此就只能伪装。所以,当我们一旦发现别人也没有作到时,我们却绝不肯饶恕,以对别人错误的不妥协,来表明自己的高尚。于是,我们逐渐产生了对自己的罪死不认账,免得“一失足成千古恨。”同时,对别人的罪却绝不饶恕,要“打翻在地,再踏上一只脚,叫他遗臭万年,永世不得翻身!”这些都是神所恨恶的。
既然世人都犯了罪,正如国人所说的“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。”悔改岂不是每个人都应当作的理所当然的事吗?于是神用悔改把世人分成两大类:悔改得赦免,称义而得永生;不悔改,定罪而灭亡。罪人只有悔改才能免罚。我们要记得,在神面前只有一样不可被赦免的罪:不信而不肯悔改。
当我们自己是需要认罪悔改而被饶恕的人,为什么我们却积极地去给别人定罪而不肯饶恕他人呢?主耶稣说:“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”(太 18:35)其实在假冒为善的文化里,叫别人的罪显出了,是为要掩饰自己的罪恶。所以我们喜欢显扬别人的错误,“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。”正是被咒诅的含与迦南的行为。
亲爱的弟兄姊妹,让我们好好体会神的心意,也思想我们实际生命的客观事实,不要骄傲,更不要假冒为善;让我们真实地认罪悔改,并从心里饶恕他人,“最要紧的,是彼此切实相爱;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。”(彼前 4:8)愿主在我们中间得着荣耀,阿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