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弟兄姊妹,主日平安!
今天我们进入到十条诫的第五诫了,经文是这样说的:“当孝敬父母, 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。”(出 20:12)
很明显的,在神为人类规定的这十条诫命中,有八条是“禁止”性的, 即“不可做的事。”在希伯来原文中这八条诫命的开头第一个字都是“לא” 即“不准、不可”,相当于英文的“no”。另外的两条则是命令式的,即记念安息日,和孝敬父母。
“孝敬”这个字在希伯来原文是“כבד”,是一个动词,意思有:使沉重,有分量,有尊荣。所以,是看重、使得尊荣之意。
神的灵选择把当孝敬父母这条命令放在十条诫的第五条,是介乎于神的关系和与人的关系的中间,这条诫命就兼顾着这两方面的关系。因为我们也可以把神认作是全人类的“父母”。所以,在主耶稣教导门徒祷告的时候, 把神称为“我们在天的父”。顺便说一下,“父亲אב”这个字,在希伯来语的圣经编号词典里是第一个词条,编号为:0001。这是一个巧合吗?
在新、旧约圣经中,对当孝敬父母这个命令式的诫命都是很重视的。在旧约的律法中,严重违反此诫命的,可以判为死罪的。经文是这样说的: “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,不听从父母的话,他们虽惩治他,他仍不听从, 父母就要抓住他,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、本城的长老那里,对长老说:‘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,不听从我们的话,是贪食好酒的人。’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,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。” (申 21:18-21)
在新约圣经中记录主耶稣曾指出犹太人狡猾地对待这条诫命,祂说: “神说:‘当孝敬父母’,又说:‘咒骂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’你们倒说: ‘无论何人对父母说,我所当奉给你的,已经作了供献,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。’这就是你们藉着遗传,废了神的诫命。”(太 15:4-6)
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说:“你们作儿女的,要在主里听从父母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长寿。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。”(弗6:1-2)因此,我们都要非常重视这条诫命。
在我们中国文化中也是很重视孝道的,并有“万善孝为先”的说法。甚至在儒家的经典有专门的孝经。孝经中记载:“夫孝,德之本也,教之所由生也。”据说这是孔子教训曾子时所说的话,意思是:“孝道便是道德的根本,教化由此而产生。”并且有很具体的行为指导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夫孝,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《大雅》云:‘无念尔祖,聿修厥德。’”意思是:“人的躯干四肢毛发皮肤,都是从父母那里接受来的,不敢使它们受到诽谤和损伤,这是实行孝道的开始。修养自身,推行道义,扬名到后世,使父母受到尊贵,这是实行孝道的归宿。孝道,从侍奉父母开始,以服事君主作为继续,成就自己忠孝两全才是孝道的最终归宿。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》说:‘怎能不念你祖先,努力学习修其德’”对于没 有神启示的思想家而言,能想到这些已经很不容易了。
然而,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,与当年的犹太人相似的,中国人的孝道变得越来越扭曲和病态,最终彻底进入假冒为善和利用这些理论压制人性,成了人生命沉重的捆绑和负担。时至今日,孝道在我们的华人文化里,已经变得极其淡薄了。
弟兄姊妹,这里问题的关键,不是那些理论不好,而是人类缺乏一个把这些美好理论和诫命活出来的生命。知道是头脑知识问题,而活出来则是生命的能力问题了。因此,我们的主耶稣来到世间曾宣告说:“……我来了,是要叫羊(或作“人”)得生命,并且得的更丰盛。”(约 10:10)
所以弟兄姊妹,让我们首先悔改,得以在主拯救的恩典中称义而重生,靠着圣灵在我们生命中所赐给我们的能力,好好遵守神的诫命,活出主耶稣生命的丰盛,使荣耀归给我们的神。阿们。
–张但理牧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