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我们对人传福音,讲到“只要你信耶稣基督,神就会赦免你一切从前的、现在的、乃至将来犯的罪”的时候,人自然会问下一个问题,说:“有这样便宜的事?那岂不是信了以后就可以随便犯罪吗?”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常常以我们自己都说服不了的逻辑与人讲理,人也不会得到满意的答案。
问题在这里,首先我们对自己所传的“福音”认识吗?这个“认识”是仅仅别人传输给你的一套道理呢?还是生命的经验里所认识的“神的大能”(罗1:16)呢?现今基督教里流行只传半个福音,“不下地狱上天堂”成了福音的全部。难怪人信主后过了兴奋期就又回到旧造的生活中,教会也失去了她圣洁见证的能力!
是的,“信耶稣,罪得赦免”是福音。是的,“不下地狱上天堂”,我是满意了。但请问,神满意了吗?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不但叫我们“脱离罪的审判”,还要叫我们“脱离罪的权势”,(还有几样的“脱离”不在今日的交通中)。“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”(赛53:5)。先知以赛亚考察他里面基督的灵,预先看见了十字架完整的救恩不只叫我们脱离神烈怒的审判,又进一步说“因他的鞭伤,我们得医治”。圣灵启示彼得说:“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,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义上活。因他受的鞭伤,你们便得了医治。”(彼前2:24)。
基督在十字架上做成的福音是叫我们所有信靠祂的人是能够在“罪上死,在义上活”的。“在义上活”的人不会随便犯罪,使徒保罗也经历了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……”的福音(罗6:14)。弟兄们,我们必须诚实地自省,我们是仅仅满足于“一半的福音”呢,还是正在经历使徒们所经历的“脱离罪的权势”的福音呢?当再有人问到开头的那个问题时,你是心中发虚呢?还是可以见证你所经历的福音说,“我从前是罪的奴仆,但我所信的基督叫我从罪得了释放,作了神的奴仆。”
— Philip 弟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