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值得深思的故事

感谢神,在圣经里不但给我们记录了很多道理、法则,使我们可以去学习遵守;同时,还记录了很多“故事”(真实的历史事件),使我们可以从中体会许多难以用语言直接表达的信息。今天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记录在列王纪下第四章一至七节,发生在北国以色列、以利沙作先知的时候所发生 的一件事。(请大家先自己阅读这段经文,然后继续阅读以下的分享)

故事的一开头介绍了事件发生的背景。语言虽然极其简练,但仍能体会当时以色列国的真是状况。那位先知的妻子已经是一个寡妇,带着两个儿子,家里已经穷到除了一瓶油以外,再没有别的东西了!然而,她的债主居然要来取她的儿子去作奴隶。足见那债主已经贪婪无情到何等地步。

在那样恶劣的社会环境中,主也许可祂自己的仆人们与周围的人一同经历患难。请注意这两个角色:1)债主;2)先知门徒的遗孀。这两个人,谁的生活更好?既然这样,我们是否会产生疑问:事奉神有什么用呢?

请注意。这位先知门徒的遗孀,在面对她人生无法承担的困难的时候,她选择了寻求先知的帮助。她来到以利沙(她死去丈夫的师傅)那里,没有攻击,没有抱怨,没有控告,更没有撒泼耍赖(这都是在我们华人文化中经 常表现的);而是“哀求”。于是,先知以利沙就指示她解决的方法。考验妇人的关键时候到了。若是换作我们,我们还会去“借”吗?如果万一先知所说的不兑现,又借了那么多器皿,打破了一个可怎么还得起啊?先知所说的也太虚了吧!然而,那女人没有这样想;而是照着去行。因此,她蒙福的关键在于:1)找对了求助的对象;2)凭着智慧和勇敢的心信而顺服了。

故事的结局使我们看到了:1)债主得到了他所追讨的债款。2)妇人不但还上了所欠的债,救了她的儿子免作奴隶;还有所剩余,供他们一家三口用以度日。亲爱的弟兄姊妹,让我们好好想一想,在这个故事中,哪一个是真正有福的,是那个债主呢?还是那位先知门徒的遗孀?听啊,主说:“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 呢?”(太 16:26)如果叫你选择,你想当物质富裕的债主;还是患难中有机会认识且经历神的穷寡妇呢?

–张但理牧师